哈尔滨10月21日电 国家财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进行补助,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但也引来不少“黑手”。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了打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两年立案查处5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据了解,2007年财政部印发了《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财政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予以补助,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为500元每头,2011年上调至800元每头。
据黑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孙宝民介绍,2013年下半年,检察机关发现了一个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的线索,认为该领域可能存在普遍性的违法犯罪问题,决定以农垦分院作为试点,省检察院派员领办,对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县市生猪定点企业违法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案件展开侦查,一举查处了商务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件13人。并在全省开展了打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黑龙江省检察院反渎局对全省13个地市、75个县区、200余个屠宰点,套取财政补贴在40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进行了专项打击,先后立案查处38人。
“这次专项行动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51人,其违法犯罪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00余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黑龙江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侦查二处科长马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