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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05  浏览次数:359
核心提示: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农业部市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发布了新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2015年第24号公告)。农业部市场预警分析师、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国际情报研究室副研究员朱增勇告诉《经济日报》记者,“与以前规定相比,新版预案主要有3处调整”。

  一是在调控指标方面,新版预案把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从6∶1调低到5.5∶1至5.8∶1。“这是自2009年国家出台猪价调控措施后,首次下调并采用区间设置。”朱增勇说,但猪价过快上涨的猪粮比价阈值并没有调整,例如三级响应中猪价过快上涨的猪粮比价依旧为8.5∶1至9∶1。

  二是明确了冻猪肉收储的最高量。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开始的冻猪肉收储量大部分年份在15万至18万吨,少数年份在10万至12万吨。新预案最高收储量25万吨,在收储量上进一步扩大,同时收储信息越来越透明化,有助于扩大冻猪肉收储对猪肉市场的提振作用。

  三是弱化了微观层面调控,更注重宏观调控。2015年的调控预案强调在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的基础上,分别或同时启动发布预警信息、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等措施,不再提政府补贴措施。可以看出,新预案更注重通过市场规律来调节生产以促进市场稳定,更注重从宏观层面来调节生产和市场。

  “修改调控预案,主要是为了适应生猪行业新形势。”朱增勇说。早在2009年,我国就出台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2012年5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发布了旧版《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2012年以来,我国生猪生产和市场形势出现了深刻变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快速发展,生产水平明显提高,养殖成本逐渐企稳。2012年预案将生猪养殖猪粮比盈亏平衡点设定为6∶1,而随着养殖水平的提高,目前全国养猪行业一般在5.5∶1以上时实际上已开始盈利。此次设定的猪粮比盈亏平衡点5.5∶1至5.8∶1区间更为科学。”朱增勇说。

  朱增勇认为,修改调控预案,使之更符合市场形势,确有必要,但配套政策应尽快跟上。“猪价低迷时,虽然国家启动冻猪肉收储,可在短期内促进市场稳定,但是经过4个月左右的冻储之后,这些冻猪肉还会投放到市场上。这就导致刚刚回稳的猪价再次下跌。建议设立公益性的营养项目,向中低收入人群、学校赠送部分收储的猪肉产品。这种公益性的投放,可提高中低收入人群、学生营养水平,还可减弱对猪肉市场的负面影响。”

  其次是冻猪肉收储权限问题。“少数规模化屠宰企业控制了冻猪肉收储,不仅可得到国家收储补贴,还可以通过操控市场来赚取猪肉差价,获得双重利润。”我国各地差异较大,建议适当下放冻猪肉收储权限至地方。

  再次,国家在宏观控制时,可考虑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生猪供给不足时,对养猪户普遍加大补贴,虽然可以鼓励扩大供给,但是也很容易扰乱市场。”他建议设计一个指导计划,补贴向环保、高效的养殖户倾斜,以促进生猪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另外,可考虑为养殖户提供融资平台。猪价低迷时,养殖户最大的困难是缺少资金而被迫退出市场。养殖业不能贷款的根源是养殖设施无法确权颁证,贷款很难。“建议尽快为养殖设施确权,建立政府养殖贷款担保基金。”朱增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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