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晨报记者范海瑞)6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日前研究起草了《甘肃省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已开始实施。《预案》规定,当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都将启动一级响应。
猪粮比价处于5.5∶1—8.5∶1为合理区域
《预案》明确,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猪粮比价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销售价格的比值(猪粮比价=生猪出场价格/玉米销售价格)。其中,生猪出场价格、玉米销售价格是指列入省发展改革委监测统计范围的全省平均生猪出场价格和全省主要市场二等玉米平均销售价格。
根据目前国家对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的区间设置,合理水平在5.5∶1—5.8∶1之间。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农业部门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同比变化率正常水平在-5%—5%之间,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
按照这一比率,我省将采取综合调控措施,促进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防止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将猪粮比价5.5∶1—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
高于9.5:1或低于4.5:1都将启动一级响应
按照《预案》规定,当猪粮比价处于5.5∶1—8.5∶1之间时,密切关注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省级正常肉类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吨,市州级要尽快建立健全肉类储备制度,以应对价格过度上涨,同时满足应急救灾需要。
当猪粮比价高于9.5∶1(红色区域)或低于4.5∶1时,将启动一级响应,当高于9.5∶1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当猪粮比价低于4.5∶1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最高可增加至7500吨。各市州也要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
作者:范海瑞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