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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猪场直排污水被举报至中央 政府责令关闭搬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231
核心提示:  7月29日,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4日举报受理转办单处理情况。就举报吉州区兴桥镇江边村委会大
  7月29日,江西吉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4日举报受理转办单处理情况”。就举报“吉州区兴桥镇江边村委会大边村西边不到100米左右有一原名吉欣养猪场污水和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当地唯一饮用水源)及农田”的案件进行了核实处理,决定对该猪场取缔关闭处理,并责令其必须在8月17日前对现有存栏猪实施全部搬迁。

 
  点评:环保诚然是决定猪场生死的关键因素。从江西吉安处理该猪场的情况来看,如果猪场环保方面存在漏洞,且在处理不好周边民情的情况下,居民有意见可直达中央,而中央会要求地方转办并上报。

 
  可以看出来,在举报的时候自然有人会放大猪场的“过错”,以便引起上层的重视,如举报信中写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排,而经核实是粪便实施干湿分离,粪便存放到堆肥棚。虽然这个不属实,但污水直排的事实还是让这家猪场没有幸免于关闭搬迁。时代在变,如今的局势就是,要想养猪,环保方面千万别心存侥幸。

 
  吉安市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7月24日举报受理转办单处理情况公示

 
  该信访件反映的“吉州区兴桥镇江边村委会大边村西边不到100米左右有一原名吉欣养猪场(存栏量不少于300头),污水和粪便没有经过处理直排,污染地下水(当地唯一饮用水源)及农田,向当地政府反映多次。2016年5月份左右吉州区环保部门已建议当地政府取缔该猪场,但未执行到位。(重点案件)”与7月23日省委督查室函〔2016〕第67号,编号(26-7),是同一问题。

 
  经核实,部分属实。其中:养猪场位于大边村200米左右山上,与其反映“不到100米”情况不属实;目前母猪存栏460头,与其反映“存栏量不少于300头”情况属实;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养猪场后方的水塘,且部分养殖废水渗溢至周边水渠,群众反映废水未经处理直排情况属实;粪便实施干湿分离,粪便存放到堆肥棚,粪便直排情况不属实;区环保局已在2016年4月21日依据《吉州区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具体的关停或搬迁计划,对辖区禁止养殖区内现有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严格按计划进行关停或搬迁,2015年底前全区禁止养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全部实现关停或搬迁。”的规定,已函告兴桥镇政府对该养猪场进行取缔,吉州区兴桥镇政府因该案件已递交法院仍在上诉期,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作出终审判决,所以未取缔。群众反映的2016年5月份左右吉州区环保部门已建议当地政府取缔该养猪场,但未执行到位的情况基本属实。

 
  处理措施:取缔关闭。已责令该种猪场必须在8月17日前按以下搬迁计划对现有存栏猪实施全部搬迁。办理情况已按要求于7月28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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