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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两部门发文:有条件放开河豚鱼养殖加工经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22  浏览次数:172
核心提示:  日前,国家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宣布有条件

  日前,国家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宣布有条件放开河豚鱼养殖加工经营,河豚鱼产业迎来重大利好!此次“解禁”《通知》规定,养殖河豚经过加工企业按照标准步骤进行加工,包装并明确可追溯,可以进入市场并食用。养殖和加工河豚鱼的企业必须经过相关专家组的评审并在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审查备案。

  日前,国家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出《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和养殖暗纹东方加工经营的通知》,宣布有条件放开河豚鱼养殖加工经营,河豚鱼产业迎来重大利好!

  此次“解禁”《通知》规定,养殖河豚经过加工企业按照标准步骤进行加工,包装并明确可追溯,可以进入市场并食用。养殖和加工河豚鱼的企业必须经过相关专家组的评审并在中国渔业协会和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审查备案。野生河豚鱼仍在禁止销售食用的范畴。据了解,我国沿海常见河豚鱼品种有二十余种。此次有条件放开的是已经完全成熟的、经过二十多年养殖和试食经验积累的长江河豚暗纹东方鲀和海水河豚红鳍东方鲀。

  以河豚鱼养殖为主的国家级龙头企业江苏中洋集团养殖的暗纹东方鲀,连续11年经国家权威部门,通过严谨科学检验,出据了“无毒物”检验报告,明确说明中洋河豚鱼整条均无毒。中洋集团不但依靠自身努力促进了河豚鱼产业的发展,也为国家相关部门推进河豚鱼产业有序管理提供了依据。

  需要提醒饕客们注意的是,根据规定,不是任何一家企业都可以养殖、加工河豚鱼的,需经严格的评审备案并公示,才能获得生产经营许可,而且养殖和加工都必须同时具备许可条件。江苏中洋集团在科技、养殖、加工、市场等环节已经经过多年积累,完全达到养殖无毒河豚鱼的标准,确保做到无毒素、无污染、无药残,建设了高标准的国内最先进的加工中心,完全满足通知要求。河豚鱼加工经营解禁极大地促进和丰富了中洋集团蓬勃发展的生态鱼类完全产业链以及中洋鱼天下市场胸怀。此番解禁是双刃剑:一方面,严格限制鱼目混珠,净化市场,把不良企业和产品挡在门外,为强化监管提供标准和手段,保障市民安全食用河豚鱼;另一方面,为规范中国河豚鱼产业铺平道路,让达标企业合理合规合法加速发展,让市民尽情放心享用千年美味。

  可以预见,以中洋集团为代表的高标准规范养殖加工河豚鱼企业,必将迎来更大的发展机遇,将大大扩展河豚鱼产业的发展空间,市场更加广阔,河豚鱼产品全面走向百姓餐桌指日可待。(许金栋 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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