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2017年底前,各地区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被划为畜禽“禁养区”:(这也是我们这段时间猪场一直在被拆除的法律条文)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3、风景名胜区;
4、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
知道哪些地方是禁养区,接下来就开始说说哪些地方适合建设猪场。
1.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被利用的地和低效的闲置土地;
2.应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3.如果需要占用耕地的,也该尽量占用不太好的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4.通过使用工程技术、器等措施时,应该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5.新增新建的、新增改建的、新增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要严格履行环评价和“三个同时”的制度。三个同时制度是指一切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工程,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