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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继续征收反补贴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次数:238
核心提示:  记者8月2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继续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5年。  201
  记者8月22日从商务部获悉,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8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继续征收反补贴税,实施期限5年。

 
  2015年8月28日,应中国白羽肉鸡产业申请,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所适用的反补贴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商务部裁定,如果终止反补贴措施,原产于美国的进口白羽肉鸡产品补贴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白羽肉鸡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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